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农资经营单位2848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27家,分布在粮油、酒类等行业,均属小型企业;食品经营企业1990家,其中食品批发、配送企业44家,零售企业1217家;农资经营单位78家,牛羊、生猪屠宰点9个,生鲜乳收购点19家;餐饮单位725户,其中餐馆556户,农家乐(牧家乐)53户,学校食堂52户,集体食堂31户,工地食堂23户,从业人员2280人,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了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8%,餐具卫生监测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多次组织协调市卫生、质监、工商、农牧等部门研究讨论上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保障民生、构建和谐海北等一系列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6月9日,我市启动了以“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兰州”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
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代表出席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志武在启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推动第1页共7页活动的全面开展
在宣传月期间,以市、县电视台、报、文化广场大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