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河南省国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进一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省属国有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且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七个专业中必须有六个专业得分90分以上(一通三防专业必须90分以上),其他专业不低于8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7个专业中必须有6个专业得分80分以上(一通三防专业必须80分以上),其他专业不低于7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70分以上,且安全1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7个专业中必须有6个专业得分70分以上(一通三防专业必须75分以上),其他专业不低于60分
年度内累计发生过死亡2人以上(含2人)的国有煤矿,取消评比资格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
国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7个专业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先乘各自的系数后相加得到矿井总分
安全管理专业,12分,系数0
采煤专业,15分,系数0
掘进专业,15分,系数0
机电专业,12分,系数0
运输专业,12分,系数0
一通三防专业,25分,系数0
防治水专业,9分,系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