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民币汇率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第一阶段(1979~1984)
1979年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部门一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
由于我国的物价一直由国家计划规定,长期没有变动,许多商品价格偏低且比价失调,形成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且出口亏损的状况,这就使人民币汇价不能同时照顾到贸易和非贸易两个方面
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并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实行两种汇价制度,即另外制定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继续保留官方牌价用作非贸易外汇结算价
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汇率制或汇率双轨制
2.第二阶段(1985~1990)
在人民币双重汇率制下,外贸企业政策性亏损,加重了财政补贴的负担,而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外国生产厂商对双重汇率提出异议
1985年1月1日,我国又取消了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1美元=2
80元人民币
3.第三阶段(1991~1993)
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国开始对人民币官方汇率实施有管理的浮动运行机制
国家对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改变了以往阶段性大幅度调整汇率的做法
实际上,人民币汇率实行公布的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即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多重汇率制度
4.第四阶段(1994~2005)
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
1993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人民币5
8元;调剂市场汇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8
从1994年1月1日起,将这两种汇率合并,实行单一汇率,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定为1美元兑换8
70元人民币
同时,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革汇率形成机制
这次汇率并轨后,我国建立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