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1年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质量常规督导方案为做好2011年本市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了解和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发现、报告和管理情况,评估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发现能力以及报告质量(包括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
(二)了解和掌握卫生行政部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指导情况
(三)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保证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及时、完整、准确,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检查对象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抽查辖区内2所乡镇医疗机构
三、检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要求网络直报的所有病种及其他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情况和报告质量为本次督导检查的范围
检查的时间范围主要为2011年1~5月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部分涉及2010年的相关工作
四、检查时间安排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1年5月下旬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内容与评价指标(一)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见附件1)1
综合管理(1)经费保障辖区内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2)疫情发布制度及登记规范建立辖区传染病疫情定期发布制度
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下发文件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
直报系统建设情况辖区内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包括网络直报覆盖率,疾控以及VPN使用覆盖率等指标
督导情况2010年度是否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