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操作规程第一节清算前准备工作一、清算资料的收集清算人员在清算工作开始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资料:1、纳税人应报送的资料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申报表及各项明细表;②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及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详见下一条)等
如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报送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①开发项目立项批复;②规划申请、报告及图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土地使用权证;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⑥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⑦工程概况及备案意见;⑧房屋分户(室)面积对照表(加盖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面积复核专用章);⑨销售房地产有关证明资料,以房地产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等
⑩转让房地产项目成本费用、分期开发分摊依据;其他补充资料:当期财务会计报表;项目的预算、概算书;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及清算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完税凭证
3、税务机关应掌握的内部资料①房地产业项目登记管理的资料
核对房地产项目登记管理的相关表格,掌握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销售进度情况;②税款入库资料
从信息系统中获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缴纳情况、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情况
二、案头审核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实,了解纳税人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执行情况
主要核实项目开发用地面积、房屋开发面积、可销售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