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根据《关于做好年全省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43号和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我办要求县(市、区)农办主动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深入项目建设点,对照要求,逐一核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现将涉及农办的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监管汇报如下:一、主要涉及农办系统项目进展情况年,我办负责申报的主要扶贫资金有造福工程搬迁及省、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到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产业化扶贫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通过今年月的专项检查,三年来全市累计到位市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5753
从对各县检查的情况看,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农户、企业,总体运行良好
二、扎实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各地县(市、区)财政局专门设立扶贫资金专户,省、市扶贫部门拨给我市的扶贫资金,一律进入所在县(市、区)财政扶贫专户,任何单位都无法将其挪作他用
各地县财政负责对资金的管理与核拨,农办负责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一)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资金年省派第三批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到位资金569
从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的报账使用,均由省直下派挂职干部严格把握,报账审批表必须经挂职第一书记审核签字、乡(镇)领导复核盖章(签字),同时附上有效支出票据(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复印件、项目公告、公示材料复印件(凡项目实施发包的一律要有招标材料、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报送农办再次审核,最后报县财政终审核拨给有关乡(镇)财政所,由乡(镇)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将资金落实到位、到项目
(二)造福工程补助资金(1)造福工程人头补助资金
年全市造福工程人头补助14160
92万元(其中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1709
5万元、计生户第1页共3页增补1313
25万元、少数民族补助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