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内控反制“内部人控制”1.“内部人控制”及其分析1
1.什么是“内部人控制”所谓“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指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外部人)的经营层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使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当董事会成员及董事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所有者,其作为股东的代理人与公司经营层一样应被视为所谓的内部人
当公司的投资权、筹资权、经营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经营者手中时,股东就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又由于股东利益与经营者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经营者会按照自己的利益进行过度投资、过分在职消费,都会不同程度损害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了代理成本
而公司的治理目标是为了降低代理成本,维护股东权益
2.“内部人控制”的成因A.外部成因(1)法律不完善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性的法律,有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
但是我国还没有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出台强制性规定的法律
比如中航油巨亏事件暴露后,新加坡立即进入由新加坡商业事务调查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交易所负责的刑事调查程序
在调查过程中,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被拘捕,同时中航油另外四名高管的护照被新加坡警方收缴,并限制出境
而在国内,竟没有首先进入法律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是先进行重组,再追究责任,明显我国法律存在程序上的不合理,给相关责任人逃脱处罚的机会
(2)证监会监管不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上市公司的法定监督管理部门
证监会负责制定发行证券的规则、审核并监管企业发行证券
但在实践运行中,证监会的监管作用并没有对上市公司十分有效,主要由于一处罚不及时,二处罚力度小
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