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之配售电投资机会分析报告160829总结:有好的项目可以做,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受客户资源用电量、持续稳定性、变压站初始投资额影响,因上网收费未定,差异也不明确)。1、售电行业是一个由政策催生的行业,因此,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参与主体虽然放开,但由于电力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且电力行业不可能完全市场化,所以配售电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放开程度,关键因素是要有专业人员、要有好的项目、要有国家电网的人脉资源。2、售电行业目前的盈利模式为购售电价差收入,未来的盈利方式包括围绕售电提供增值服务、能源管理(能源互联网)、大数据等。根据初步测算,售电公司每售一度电,能够获取0.03元毛利润,每年需销售近1亿度电才能达到盈亏平衡。若售电公司自建配电网,其收入还有一部分来源于过网费。根据初步测算,若按度电毛利润0.05元计算,一座110千伏变电站每年可实现毛利润14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0年左右。3、由于XX省售电侧政策尚未出台,参照XX省市场数据测算,XX市售电市场容量为12亿千瓦时,市场规模在3600万元,意味着至少需占有8%以上的市场份额才可能盈利。4、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具有区域性特征,因此可借助先进地区的经验,抢得先机,快速切入到本区域电力体制改革中(XX省电力交易中心于今年6月13日才成立)。作为民营企业,建议联合地方国有电力企业、或有客户资源的园区政府、或多家用电大户,共同出资成立配售电公司,从而参与到该市场中来。一、电力体制改革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及XX省电改情况(一)主要政策文件2015年3-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系列与新电改相关政策,稳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第1页共51页改革。央发9号文及六大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二)进展情况目前国家已经批复了多个试点省份,分别从综合电改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交易中心筹建等四个方面推进电改,试点省份分别为:13个售电侧改革试点,分别为广东、重庆和新疆建设兵团;4个综合性改革试点,分别为贵州、云南、广西和山西;2批共19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第一批为蒙西、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和华北区域电网。全国已宣布成立电力交易中心共计32家,包含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北京、广州)。国家电网范围内成立27家,全部为电网独资;南方电网范围内成立5家,电网相对控股;全国省级行政区域仅有海南、重庆两地未公布成立电力交易中心。(三)XX省电改情况XX省电力体制改革进展较慢,目前《XX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方案》正在制订中。湖南电力交易中心于6月15日设立,另外目前XX省内共设立了40余家售电公司,但只有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和郴电国际实质开展了售电业务。湖南作为第二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正式公布输配电价。第2页共51页二、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投资机会分析根据9号文,社会资本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机会主要在于参与售电侧改革,有两种形式,第一种设立独立的售电公司;第二种投资增量配电网并进行售电。(一)售电侧改革参与主体9号文中提出允许独立售电主体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主要包括三类参与主体: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具体可细化为如下六种售电主体:(二)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及组建程序1、准入条件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产要求。①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