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合谋的特征变量、预警模型及其效果研究一、问题的提出与意义证券市场揭露的审计失败,几乎都是审计合谋的结果,给利益相关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审计市场的基本秩序与声誉
现实中,尽管合谋者最终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但给受害者带来的主要是心理安慰而经济补偿效果甚微,公司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如中小股东和潜在股东、债权人等)更期望监管机构能尽早地发现审计合谋的苗头,防患于未然,与事后惩罚审计合谋相比,审计合谋预警更有价值
在现有的研究中,与审计合谋有一定关系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关于财务报告舞弊预警的研究,如Spathis,Doumpos和Zopounidis(2002)、刘立国和杜莹(2003)、秦江萍(2006)、陈国欣、吕占甲和何峰(2007)、吴革和叶陈刚(2008)等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或)股权结构进行预警研究,只涉及上市公司方面的因素,并未涉及审计师以及审计师与管理当局合作这两大变量的影响,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于审计合谋的预警研究,但对本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第二类是关于审计合谋预警的规范研究,如雷光勇(2005)从审计意见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外界环境三个方面来识别(即本文的“预警”)审计合谋,但没有提供经验证据,也没有构建相应的预警模型
基于此,本文根据审计合谋的特点,从上市公司的财务特征、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审计师三个视角,建立回归方程,获取审计合谋的特征指标,然后,以这些特征指标为变量构建审计合谋的预警模型,用经验检验的方法检验并比较了三种预警模型的效果
总而言之,本文的主要创新与贡献在于:(1)理论研究上弥补审计合谋预警研究缺乏预警效果较好的实证模型的缺陷
并且在本文构建的审计合谋预警实证模型中,一方面新增了“审计师”这一类变量,将以往的财务预警实证模型拓展成了预警效果较好的审计合谋预警实证模型,另一方面又对以往财务舞弊预警的实证模型进行了较科学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