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新所得税法的衔接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是永恒的,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并实施必将导致新一轮税制改革拉开序幕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按照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原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年10月30日,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从而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
一、制定会计准则体系的原则会计目标理论在西方会计理论结构中占要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西方会计理论结构的理论基石
会计目标理论存在两个学派:1.受托责任学派(1)二十世纪20年代(1920),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权集中(80%),大股东要考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确定经营者
为反映经营业绩,就需要确定收益,从而强调权责发生制、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在受托责任观下,会计本质上不是一个计价的过程,而是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过程,资产负债表沦为成本摊销表,企业资产的价值不能得以真实反映(如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大量的待摊费用),计量属性主要采用历史成本
受托责任学派因注重收益,形成了收入费用观
2.决策有用学派(1)二十世纪70年代(1970),随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大,股权越来越分散(13%),大部分股东不再关注于选择经营者,而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预期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信息,决定是买入还是卖出股票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经济背景下形成的
(用手投票、用脚投票)(2)证券市场分析师、财务分析师为了分析公司的投资价值,非常关注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在资产负债表中,可以通过资产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入,通过负债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出
决策有用观因注重资产负债,形成资产负债观
从二十世纪7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