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情况汇报材料根据安排,现将临沧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市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x户,即:xx公司运通物流有限公司(2002年9月审批)和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审批);拥有车辆xx辆
其中: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雷管、炸药)xx辆;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液化石油气)xx辆;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压缩氧)xx辆;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液氮lt;剧毒gt;、液氯lt;剧毒gt;)xx辆;危险货物运输(8类1项:盐酸)xx辆;拥有管理人员xx名,拥有从业人员(含押运员)xx名
二、管理情况(一)严格行政许可,规范运输市场准入1
严禁挂靠经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中规定:“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
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4号)再次明确提出:“要督促各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我局在行政许可前,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手续不全或挂靠经营的车辆一律不予受理许可
严格许可程序
对申请人提出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申请,或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申请新增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等法规,严格把关,对申请人提交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资质条件、停车场地、安全设施配备等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