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报送重新确认申报材料的说明(草稿)为简化程序、节约成本、方便机构申报,便于监管审核、存档及查询,现将申报材料的样式和内容要求作如下说明:一、申报材料样式要求1、将《审批工作指引(试行)》中规定的“确认要件”和“申报辅导要件”合并,统称为“××担保公司规范整顿重新确认申请材料”
2、将“确认要件”和“申报辅导要件”中由市金融办分别出具的文件合并为一个文件:即“XX市金融办关于XX公司规范整顿和重新确认的辅导报告”,但原规定的文件内容要点不能缺少
3、“申请材料”中增加“XXX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4、“申请材料”中增加“XX公司关于继续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请示”要件,由公司负责起草
5、公司章程应按“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重新修改
6、“申请材料”采用全省统一封面、统一目录、统一顺序、统一编码、统一装订的样式组织
封面与目录样式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对目录中的空缺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材料名的后面括号内标注明“无”、“待补”或“部分待补”等字样不得将要件名称直接略去
7、为便于档案管理查询,申请材料应采用可自由拆装的文件夹装订
每项材料的首页用彩色分页纸,打印材料编号与材料名称,以英文大写字母编码,单独成页
8、“申请材料”装订后的封面和侧面分别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加注申报机构属地名称,如“济南”、“潍坊”、“省直”字样
9、首次上报的材料一律只报一份,待通过审批及完成工商注册或变更登记后,由申报人将最终完整的材料一式制作三份、光盘一份,正本一份及光盘报省金融办存档,副本两份由市金融办和申报机构各留存一份
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1、XX市金融办关于XX公司规范整顿和重新确认的辅导报告市金融办应在认真指导公司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出具辅导报告
辅导报告要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真实可靠
要认真履行申报辅导职责,依据公司自查整改四项内容和重新确认五个关口逐项确认,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