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检查院上半年强制检定工作情况报告尊敬的朋友: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服务咨询电话:0825-6698000
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
1987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共60项118种
我院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发布的《管理办法》规定,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强制受理和严格检定,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截止20**年6月24日,我院共受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039台件,实现收入115万元
现将20**年上半年强制检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制检定工作情况20**年上半年,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了强制检定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方面
20**上半年强制检定工作业务量和取得的收入与2008年同期相比,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见表1强制检定工作分类表),为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强制检定器具为620台件,检定非强制器具为320台件,实现收入11万元
社会效益方面,强制检定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提高了计量器具受检率和提升了仪器的合格率
自开展强制检定工作以来,我院以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为试点,要求按我院规定格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报表)上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并根据第1页共3页医院上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对照我院原有系统中数据,通过核查,20**年上半年各省级医院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到100%,强检仪器合格率也逐年提升,现在合格率基本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