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新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和芜湖市人事局、编办《芜湖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芜人【2007】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2009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经市编委批准的招聘计划共27名
招聘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其中笔试工作委托市教育局进行
三、招聘条件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历届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的毕业生(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大江晚报》、芜湖人事人才网、芜湖教育信息网和芜湖经济开发区人才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地点安排,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9年招聘新教师报名同步进行
经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和院系出具的关于学籍、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以及教师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教师招聘报名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缴纳考试费9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3、报名职位要求:按所学专业结合《教师资格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对于招聘职位报考人数少于1:4(特殊专业经市人事局批准可放宽到1:3)的取消或减少该报考职位,并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他相应职位
4、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