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所谓法治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对法治理念和法治实践的群体性观念和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体现民主和法治精神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机构、设施等构成的法治生活的整体。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宏大的系统工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文化建设十分重视,在“四五”普法期间,就提出了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市走出了一条高起点、有特色、重实效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然而,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法治文化建设,破解法治文化建设的难题,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日益成为一个亟需研究和探析的课题。一、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效特色南京是全国较早提出法治文化并积极培育法治文化的城市。尤其是“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勇于创新,借助深厚的文化底蕴,重视文化的融入和渗透,对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自身特色。(一)理论先行,法治文化建设理性化。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人们对文化的本身,一直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对法治文化的理解更是莫衷一是、无花八门。法治文化建设无现成的经验借鉴,针对这一状况,南京从2006年开始,先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织开展了以“依法治市与政治文明”、“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法治问题”、“法治文化与法治城市建设”等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建设专题研讨和论坛。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各领域的研讨,进一步厘清了法治文化的内涵外延,统一了认识,廓清了思路。强烈的共识为法治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7年5月,XX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南京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宁法宣[2007]1号),这是全国较早出台的法治文化建设专门性文件,重点阐明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南京还专门举办了“法治文第1页共6页化建设”论文征集活动,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论文280多篇。也正因为良好的理论支撑,使南京的法治文化建设做到了定位准、理性化。(二)注重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化。“二五”普法以来,南京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随着“六五”普法的强劲实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明确提出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实效上和品牌创建上全国领先,以此促进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全国领先,实现南京“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XX市作为江苏唯一五次被确定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的省辖市,要想继续种好“试验田”、当好“先行官”,就必须在“抓重点、抓特色、抓品牌”上有所作为,必须从法治文化品牌创建上寻求突破,发掘、培育和推出一批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征、南京特点”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为使南京成为在全国有相当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示范区奠定基础。为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通过深入调研,组织论证,于2012年2月出台《关于实施“六五”普法品牌建设“百花齐放”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五”普法期间,全市普法品牌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推出100个不同内容、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品位的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其中创建国家级项目10个,省级项目20个,市级项目70个,打造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使南京的“六五”普法工作更具魅力并充满活力。经过两年多的打造,目前,全市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呈现“花团锦簇,春色满园”的生动局面。(三)突出发展,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化。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我们强调一体化运作,将法治文化作为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来抓。把法治文化建设列为“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既强调法治文化保障城市发展的作用,又注重法治文化自身的发展;既要求“法制宣传教育铺天盖地”,又要求“法治文化品牌顶天立地”;既强调法治文化的内在理念引导,又重视法治文化的外在有形建设;既强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项目化”管理,又突出对重点品牌项目的扶持力度。全市建成了“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