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税收调研报告税收优惠的重要作用之一是通过鼓励性的税收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主动调整,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经济主体的市场选择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国未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是:促进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推进科技创新,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与探索
一、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在扶持科技创新上存在的问题1、当前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手段单一,产业导向薄弱,对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不足
税收优惠可分为税率式优惠和税基式优惠
税率式优惠以降低税率的形式存在(免税可视为零税率的税率式优惠),而税基式优惠内容较多,主要包括税前列支(扣除)、投资抵免等方式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主要形式是税率式优惠,税基式优惠较少且力度不够;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不明确,产业导向作用差
主要表现为:(1)以区域作为界定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而急需税收政策扶持的西部地区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税收优惠
(2)以资金来源作为划分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使内、外资企业面对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待遇
(3)以所有制作为划分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
由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多重条件的限制,企业资源难以按照产业导向进行配置,产业结构难以向预定方向调整
2、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限制过多,方法滞后,对科技创新的实际支持力度不足
科技创新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应发挥一种基础性的激励作用,但现实中税收优惠政策只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一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是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对科学研究和中试过程的支持不够,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