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业务流程类业务规范VIP免费

2业务流程类业务规范_第1页
1/97
2业务流程类业务规范_第2页
2/97
2业务流程类业务规范_第3页
3/97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二十一、业务流程类规范(2016.07.22)第一部分:空运入境货物业务规范1编写目的进一步规范主干系统空运入境货物业务流程,明确空运入境货物在数据申报、审单受理、计收费、施检管理、签证通关、业务归档等各个业务环节的操作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范。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主干系统中入境空运货物及其包装、集装箱等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全流程操作管理。3业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6)《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质检总局第16号令(7)《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通【2009】38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PAGE\*MERGEFORMAT70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07年第68号)(9)《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质检总局2008年82号公告(10)《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1号令(1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工作规范》质检总局2015年第49号公告(12)《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1年第3号令(13)《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5年第71号令(14)《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检法【2001】63号(15)检验检疫业务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4术语定义(1)报检地:企业选择办理报检事宜的检验检疫机构;(2)领证地:企业选择领取检验检疫证单的检验检疫机构;(3)入境口岸:货物从运输工具卸离的第一个境内口岸;(4)口岸机构:入境口岸对应的检验检疫机构,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可以变更为相应检验检疫机构(5)目的地:入境货物预定最终抵达的交货地;(6)目的机构:目的地对应的检验检疫机构。PAGE\*MERGEFORMAT705业务要求5.1业务概述入境空运货物使用一号到底模式,即对于一个报检批,口岸机构、目的机构等所有涉及机构使用同一报检号完成集中审单、报检受理、计收费、通关放行、检验检疫、证单签发、业务归档等整个检验检疫流程。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且出入境货物不在6类规则范围内(需在口岸实施查验货物的清单、进境货物口岸报检清单、进境必须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清单、进境货物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项目清单、进境指定口岸清单、授权签字证书清单),可实施通报、通放模式;属于6类规则范围内的出入境货物,按清单要求实施检验检疫工作。对于施检工作涉及多个机构、多个部门的报检单,利用主辅施检模式完成检验检疫工作,主辅施检部门的设定及调整通过系统规则配置或者人工操作等方式实现。5.2业务流程5.2.1一般业务流程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或者入境货物在相关清单范围内的入境空运货物,需在空运入境口岸机构申报。5.2.1.1企业申报“报检类别”选填“入境检验检疫”;“入境口岸”选填实际入境的口岸;“报检地”选填“入境口岸”对应的检验检疫机构;“领证地”根据货物情况选填进行货物检验并签发检验检疫证单的检验检疫机构;PAGE\*MERGEFORMAT70“口岸机构”选填“入境口岸”对应的检验检疫机构;(备注:“口岸部门”对应“口岸机构”下辖的部门,由主干系统根据产品施检部门维护配置或业务调度配置生成,手工报检时须填写此字段)“目的机构”选填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如果目的机构与口岸机构属同一直属局管辖范围内,可以不填写此数据项);其他数据项按照填制规范如实填写。5.2.1.2集中审单“口岸机构”的审单环节接收企业报检数据,主干系统自动调用总局审单、法定抽批、表单等规则,并执行“口岸机构”业务调度规则,对报检数据项进行自动比对、校验,运算出初步审核结论集合,并进行自动或人工分析过滤,形成布控指令。对于需人工审核、处理的入境报检单,“口岸机构”审单人员可进行查看信息(包括报检信息、机审结论、退单历史信息、受理退回历史信息、规则追溯信息、关键域信息等)、保存报检数据、保存审单结论、退单、重算机审、缓审、审核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2业务流程类业务规范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