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比较(2013-12-3114:23:50)转载▼标签:转载分类:财会与税务原文地址:新旧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比较作者:胡说财税随着财税[2013]106号文的发布,2013年度最有影响力财税[2013]37号文将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退出我国财税历史,现就新旧两个文件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做一个比较,给广大财税工作者作参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一、交通运输业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
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水路运输服务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水路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