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办事处急需解决新建房的报告大全关于江海办事处急需解决村民新建房的报告合作区管委会:自江海办事处2007年6月以来始终落实不批建新农村住房要求,开始村民能够理解是开发建设统一规划需要
由于时间持续四年整,多数村民对此非常不满意,加之短时间内不能动迁安置,部分村民更是不理解,数十次到办事处上访强烈要求解决不批建新建房问题
如何处理好村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建房问题,又要降低开发建设投入成本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与合作区规划局一同调研,办事处浪东公路以南居住3800余户,每年结婚登记约70对,每年出生一胎新生儿约87人
这70对结婚青年约有15对在城里购房结婚,约有10对家人提早备有婚房,20对是与父母同住,还有20对选择在自家宅基地内建无审批手续房,剩余为租住房屋
没有区划调整以前每年安康村新房批建指标是2户,新友村为1
5户,胜利村是3户,海龙村是1
5户,四年延长批新建民房32户
目前就胜利村以南的居民到村委会个人申请新建房的就有38户
经办事处村建办、村干部、需建房户商议请示管委会能否每年准许新建10户指标以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住房需要
安康村居民点在浪东路以北,审批在东港规划局,管委会能否请示XX市农村乡镇规划局,协调东港规范局每年给安康村2户新建房指标
经办事处村建办与村干部共同拟定(需房户参与)申报新建房条件:1、无房户(如原房屋出卖到城里购房不算,原房屋10年内出卖不算,五年内分出的户无房的不算)2、三代同住孙子辈需结婚用房的;3、两代同住兄弟两人与父母同住的;4、其它需要新建房的(必须经组、村、办事处共同认定)第1页共2页申请新建房的程序:1、个人申请;2、新建房宅基地自己与村民组协调解决,不准与村组规划发生冲突;3、组联合代表会议同意;4、四邻签字同意,没有任何纠纷;5、村“两委”会议、联户代表会议通过;6、办事处村建办审核报批;7、管委会审批
制定“三个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