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审判管理是基于对审判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而对审判行为与过程实施调控、评价与引导的一种司法工作机制
加强审判管理,必须建立在对审判工作正确的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客观真实的数字使审判管理由无形变为有形,使繁琐复杂的审判管理更加直观化
2006年以来,大港法院党组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以人才和管理为基本点”的方针,确定了“从宏观到微观,再由微观到宏观”的审判管理思路,探索通过建立审判质量评估体,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传统的统计数据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首先多数法院对传统统计数据的利用目前仍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
传统的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最高法院的司法统计报表,对于法院的审判质量情况,依据的也是司法统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的
而基层法院现有的司法统计报表牵涉到的各类数据,由于没有一条系统的主线,内容庞杂,数据分散,无法直观反映审判状况,使院领导对统计数据的利用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往往利用价值不高;其次,由于传统的对案件质量的评价主要来源于“发改率”的高低,而对审判效率的考核则以“结案率和办案数”为主指标,加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考核评先也主要涉及以上几项指标,使得法官在办理案件中,更多地想到的是审结案件,而对判决所产生的后果关注不够,往往导致了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发生,同时也容易形成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简单由两三个指标决定的现状,无法对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审判管理工作陷入盲目和被动的境地,已无法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
如何更好地利用统计数据,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日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反映,是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不断走向成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