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与营利组织相比,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报告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服务群体更加广泛,社会覆盖和影响程度更为深远,对社会发展也起到无可替代的推动作用,因此接受广泛的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与支持是其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这就需要非营利组织完善会计报告制度来搭建非营利组织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合作桥梁
本文拟在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现状的基础上,针对主要不足之处提出自己的改革设想,以与其他研究者相飨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一、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的现状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应当至少要包括以下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会计报表附注中应予披露的信息,应当侧重于披露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已经在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内容
尽管该会计制度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和报告提出了要求,但原则性有余而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足,如在第七章“财务会计报告”中仅提供了一些框架式说明,没有详细的解释说明和案例,实际执行起来十分困难,同时由于会计核算基础的不同,“国有和民办非营利组织分别使用差距如此大的不同会计制度,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
实践证明,现行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1.内容缺陷反映信息不全面,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中仅有的两张主要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情况表只能提供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净资产增减变动的信息,附表主要包括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提供支出、人员及变动方面的信息,而有关现金流量、资产、负债方面的详细信息却没有相应的报表来进一步提供
另外非财务信息反映不够,财务报表附注是反映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财务报告中根本没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