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百日严查行动的汇报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总结为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的通知》(保市环保[20011]21号)文件要求,近日我局组织局机关和环境监察大队共14人,专门负责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三天的时间,在全县开展了重金属行业污染专项排查行动,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现将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专项检查将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查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将督促重金属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加大企业内部环境监管。对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企业须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企业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整改。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将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一、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排查范围和对象加大蓄电池企业、铜加工企业和电镀企业的排查力度,重点对我县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的5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部属于涉铅企业,除认真摸清这5家企业的排放种类及是否按环保要求运行外,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2、存在的主要问题第1页共3页检查中发现只有1家企业环保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危险废物堆存不符合环保要求,没有专用的危废堆放场所。二是企业厂区脏、乱、差现象严重,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处置措施不完善。三是固体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四是企业防治重金属污染意识薄弱,应急制度不完善,应急措施不到位,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能力低。五是由于多种因素,其余4家涉铅企业未生产。二、采取的措施1、加强源头控制,督促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要求企业安排专人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包装容器,依法设立危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相关档案和台帐,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事故应急等各项制度。2、强化对重金属污染物利用,处置活动的管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严厉惩处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经查,我县5家企业都无非法转移等行为。4、对所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一律责令停产,严防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及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日常监管频次,特别是要加大国庆等节假日和夜间的巡查力度,严格履行职责,严防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维护环境安全。2、畅通举报热线保证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认真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做到及时接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妥善解决环境信访和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第2页共3页益,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对因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