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按现行规定从基准日开始算。此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基准日是在几年前或者几年后的情况的话,又或者资产在特殊应用条件下,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特殊的处理了。如果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从评估基准日开始计算的话,那么有效使用期限应为一年。现在就“起算”时间点和有效“期限”两个问题进行讨论。当对过去课税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和对过去违法交易纠纷所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时,基准日可能确定在几年以前,当对一项建设期很长的建筑物在建成后的房地产售价进行评估时,基准日可能确定在几年以后,而这些评估的工作日和交付报告时间是现在。那么评估结论的有效期起算时间以基准日为时点就不合理了,只能以交付报告日起算,并且注明有效期。其合理性是这样的,当基准日确定在以前时,评估的依据除了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和法律法规外,还依据现行的评估理论、评估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而后者的依据,在今后较长时间里不能保证不发生变化。当基准日确定在未来时,评估的依据除了现行的评估理论、评估规范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有过去和现在影响价格的各种经济参数和经济法规政策,评估人员据此进行分析、统计、计算、判断价格的趋势做出评估结论。在报告交付日期到基准日的较长时间,评估人员是不能把握上述情况的特殊变化的,而这些变化将对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评估报告中应注明以交付报告日期为起算点的有效期,以便界定这方面的责任。关于“期限”,以一年为统一规定,也值得研究。例如,我们于2010年12月份受托一项基准日为11月30日、以投资合作为目的的“税控装置”专有技术的评估,根据部门法规,该装置仅限于在2011年底以前对现有燃油加油机进行改造,因此专有技术的收益期为一年,而实现专有技术的收益必须在2011年2月底以前投资合作成功,并投入生产经营,否则评估结论第1页共27页成立的前提就不存在了。那么把“一年”作为有效期显然不合适。资产评估有效期为一年,是根据规定来算的,但是如果遇到以上类似的情况,那么可以根据资产评估的目的和资产的特点,进行合理的特殊处理。资产评估师频道整理第二篇: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和出具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出具的专业报告。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二章基本遵循第四条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第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供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第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合理确定。第七条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资产评估基本程序,经采取措施弥补程序缺失,且未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第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法定评估业务的第2页共27页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第九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资产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第十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第三章资产评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