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局(分公司)实际情况,对2006年以来是否存在“小金库”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机构(一)县局(公司)成立“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主任由财务科长×××担任
二、2006年以来是否存在“小金库”自查情况(一)物资采购环节自查我县属于卷烟纯销区不存在烟叶基地建设资金、科技经费转移帐外及基建技改项目后的工程款,没有物资采购、宣传广告及各类保险等经营业务中所发生的回扣,也不存在废品、废料及包装物物资处置后所产生的费用
以及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虚列的费用均不存在
(二)资产出租自查我县局(分公司)有闲置房屋1栋“勐啊经营部”,位于××县××镇,原用于卷烟批发网点,在2005年卷烟批发实行“电话订货、电子结算、网上配货、现代物流”后,将此房屋租给“××县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至2007年共计房租费是13300
00元,收到的房租全额入帐,各项税金都已交纳,帐务分别处理在2006年8月89号凭证、2007年12月70号凭证
该房屋由县局(分公司)于2008年收回管理(闲置)
(三)专卖罚没款自查1、2006年度专卖罚没款共有案件13起,上缴财政局罚没金额是29023
00元,财政局安排义务补助金额是23218
00元,第1页共3页此笔金额于2006年12月21日转入我县分公司基本帐户,帐务处理在2006年12月64号凭证作补贴收入
2、2007年度专卖罚没款共有案件6起,上缴财政局罚没金额是25698
00元,财政局安排义务补助金额是20560
00元,此笔金额于2007年12月19日转入我县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