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培育发展经济强市情况汇报《XX县区中医医院驻XX县区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就治,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建立“以医促管,以教助治,医管共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安全
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下发的《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XX县区中医医院驻XX县区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本制度包括: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三:《卫生防疫制度》;四:《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XX县区中医医院)进行健康检查,送押时办案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XX县区看守所新入所人员体格检查表》,具体要求:1)检查时间在送押前24小时以内;-1位——不予收押,并送达《提请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书》
三):以上记录必须字迹工整、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础工作规范(细则)》为指导,以确保监所安全为宗旨,坚持科学、及时、高效、节约的诊治原则,做到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基本清楚、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病号管理科学规范,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巡诊制度1、派驻医生每个工作日逐监逐人、面对面询问、观察在押人员身体状况不得少于一次
巡诊重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第1页共3页员、(其他岗位通报)有病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未成年人员、死刑犯、新入监人员,将巡诊情况做好记录;2、派驻医生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当日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