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0年9月修订)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生产工作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整改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实现“双零”目标。2、安全检查的分类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节前检查、事故整顿检查四种。(1)日常检查是指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施工)正常进行。(2)定期安全检查是指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形式来实现,检查周期分为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3)节前检查是指节日期间员工的注意力容易放松、麻痹、易造成事故,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事故整顿检查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重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死亡事故,生产单位接到通知后,针对事故的特性,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教育学习、吸取事故的教训,并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深入彻底的安全大检查与整改。3、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1)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1查隐患、查整改。(2)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对矿山企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矿井风量、风质、风速、温度、噪声、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压缩空气、安全帽、防尘口罩、检测仪器、自救器等。4、日常安全检查的管理办法(1)项目部作为公司日常职能部门,必须每月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细致、深入地检查。(2)安全管理人员作为项目部日常职能部门,必须每天对各生产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细致、深入地检查。(3)各生产车间的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负责。a矿山项目经理每天必须至少下井一次,对所有的生产设施、作业或主要工作面进行安全状况的检查。B专兼职安全员、值班长当班期间,必须对所有作面或工序的安全状况进行至少一次的细致检查,危险源点及事故发区,必须重点监控。(4)安全隐患不论大小,一经发现,影响范围的所有生产作业一律停止,停产整改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就地处理;停产整改时间超过4小时的,立即上报项目部领导;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及时上报公司领导。(5)安全隐患未彻底排除,继续冒险作业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检查人或指挥者须承担主要责任。(6)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需要在有一定控制措施下继续生产,须上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其直接责2任人须承担主要责任。(7)明令禁止的违章、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当事人停工进行现场整改,并经教育和处罚后,方可允许其上岗。(8)值班长注意力所控制范围内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经他人检查发现,该值班长与违章人员同等处理。(9)当班期间重大安全隐患持续存在时间超过6小时,一般安全隐患持续存在时间超过10小时,必须视情况予以当班值班长行政处分。(10)管理人员管辖范围内的违章、违纪行为或当班期间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人员或当班值班长须承担管理责任,并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11)安全隐患处理不当或整改不彻底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及直接领导视情节按“工作失职”或“玩忽职守”予以处理。(12)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必须有完整的记录。5、定期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处理的管理办法(1)公司总经理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项目部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2)项目部安全室每月必须对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有记录,有签字,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具体检查工作由各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负责,检查须有完整的记录。(3)在公司总经理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若持续存在时间超过24小时,将给予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和生产单位负责人警告及警告行政处分。(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结果中,有一项重大安全隐患或三项一般安全隐患的单位,给予该项目部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处分)。3(5)公司下达的整改通知,有一项到期没有完成的,将给予项目部负责人警告处分;若引发安全事故,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后果严重者,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