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贷后检查报告200万元贷款贷后情况的检查报告根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借款人使用贷款的用途、贷款主体和担保人运行情况、在合作银行开立结算帐户情况、贷款本金及利息按时偿还情况、信贷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和贷款风险状况进行分析,为了能确保合作银行资金正确使用,防止出现违规行为,龙腾路分社理处客户经理于2011年06月25日对武兴林200万元贷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了贷后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武兴林,现住龙腾镇,身份证622102197210214834,信用度良好,借款人在我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并与我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武兴林于2011年03月31日向金龙路分社提出200万元的贷款申请,期限为24个月期的短期贷款,用于装修房
经龙腾路分社理处对其经营项目的可行性、资信和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后,于2011年04月23日,向武兴林发放了保证担保贷款200万元,期限24个月
二、贷款检查及分析经检查:1、借款主体运行情况:借款人武兴林主要从事个体经营,目前经营正常,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2、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装修房
3、借款投向投量情况
该笔贷款投向符合产业政策
借款人在金龙路分社借款200万元全部用于装修房,投量适中
4、担保状况
保证人张润华、张富昌具备保证能力,还款来源有保证
20、贷款营销效益
借款人武兴林一直是龙腾路分社理处的老客户,存款流量较大
6、信贷档案情况
贷款档案资料齐全,未发生丢失、毁损情况
三、检查结果第1页共12页经过此次的贷后检查,检查人员认为
武兴林贷款资金全部用于装修房,合理正确使用资金,借款人有一定的自有资产,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有保证
预计能够按期收回贷款本息,所以该笔贷款认定为正常类
检查人: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二篇:贷后检查报告关于公司万元贷款第期检查报告根据中国银监会“三法一指引”、《XX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