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xx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独立行使职权
现将监事会xx年度工作报告如下: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1、xx年2月1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农牧机械制造基地和东北仓储中心项目可行性》、《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等议案;2、xx年3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xx年监事会工作报告》、《xx年财务决算报告》、《xx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3、xx年4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xx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xx年8月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xx年度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5、xx年10月2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xx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决议;6、xx年10月3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合资公司购买资产》、《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决议;7、xx年12月1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合资公司购买资产》、《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第1页共3页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决议;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