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做法作者:石丽娜兀静来源:《早期教育(教育教学)》2021年第11期21世纪以来,日本通过幼儿教育振兴改革,打破了原有以提升福祉为出发点的幼儿教育体系,日益凸显多元融合的发展趋势
2018~2019年间,笔者多次到访日本,现对日本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做法作一介绍
日本当前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由保育所、幼稚园和认定儿童园组成
日本第一所国立幼稚园始建于1876年(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第一间保育所创建于1890年(新潟静珍学校附属保育所),而认定儿童园则于2006年才开始出现
幼稚园归日本文部科学省管辖,属学校教育事业,受《学校教育法》的约束与保护,招收3岁至小学入学前幼儿;保育所归厚生劳动省管辖,属社会福祉事业,受《儿童福利法》的制约与扶持,接收新生儿至6岁婴幼儿
由于幼稚园和保育所分属于两个机构管理,受两个不同法令约束,服务定位有所不同,形成了日本幼稚园与保育所二元双轨的学前教育体制
随着日本社会用工制度的变革,夫妇双职工家庭越来越多,“少子化”现象日趋加重,家庭对接收婴幼儿年龄宽泛的保育所需求增多,而只招收3岁以上幼儿的幼稚园却相对过剩
事实上,无论是偏重保育的保育所,还是偏重教育的幼稚园,都无法同时满足家长对学前教育“延长服务时间”“保教兼而有之”的需求
于是,身兼保育所与幼稚园双重功能的“认定儿童园”便应运而生
2006年3月日本通过《关于推进综合的学前儿童教育、保育服务的法律》(简称《认定儿童园法案》)建立了“认定儿童园”制度
“认定儿童园”可由幼稚园和保育所联合举办,也可由二者中的一方单独申请开办,按照申请机构原有类型可将“认定儿童园”分为幼保联合型、幼稚园型、保育所型、地方裁量型四种
日本政府借助兼顾幼儿教育、儿童福利、育儿援助三重功能的“认定儿童园”,既扩充了幼稚园和保育所的功能,又为家庭和社区提供了学前教育支援,使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