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调研报告免费公文网XX县区人民医院近年来,医患之间的纠纷呈急剧上升的趋势,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其增长幅度在两位数以上
此种增长度已引起人们的充分关注
怎样看待医疗纠纷的数量激增
从时间上,我国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人们对医疗纠纷尚不甚关心,医疗市场还处于卖方市场,出现医疗纠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人们对医疗纠纷给予了空前的关注
标志是在199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投诉的“愤怒”程度排行榜,医疗投诉“名列”第5位
这时期从舆论导向看,在关注医患纠纷时,多数观点明显向患者倾斜
从1999年起,舆论对医患纠纷的关注开始趋于理智,人们开始冷静地看待医患双方,新闻媒介的医患纠纷热逐渐降温
各地的不同案例均限于个案的报道,不再有对医务界整体的贬伐
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已提到日程上来,逐步形成了依法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和医患纠纷的共识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的法规与司法解释的施行,给目前医疗事故争议和医患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医患纠纷的特点医患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与医疗单位及其医护人员之间围绕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争执
医疗纠纷主体中的“患”是个广义词,一般情况下“患”是指患者,不仅是指患病者,还包括所有接受诊疗护理服务的人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非患者亦可成医患纠纷的主体,例如病人死亡,其利害关系人也可取代死者成为医患纠纷的主体
医疗纠纷的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医疗纠纷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点在于,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首先是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医疗关系的主体对客体的期盼是一致的,双方都希望延长患者的生命,防止第1页共3页健康受到损害
医患关系的客体还包括财产权,医方提供诊疗护理服务,患方如认为提供的服务非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