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社区建设)第一篇:调研报告(社区建设)当前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城市基层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对于推进社区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街道当工委的领导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区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明显改观、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社区建设的开展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形式的发展,社区的作用日益突出,社区居委会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形式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须认真加以研究和探讨,
一、社区居委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的关系没有理顺
“居民委员会使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对居委会性质的界定
在推进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出台的《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对此予以了重申
然而,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仍把社区居委会作为其行政职能延伸到基层的载体,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向里装,社区居委会仍然是街道和政府的附属物
日常工作的开展要听办事处的安排,财政拨给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道办事处区领取,社区居委会成了办事处的办事机构,成了办事处的“一条腿”
社区居委会的民主自治、第1页共17页“费随事转、权随责走”成了一纸空文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办事处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办事处开展工作
但问题是,目前办事处各科室都根据其工作性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