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基本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说明》(以下简称《质评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及工程验收的基础资料,是施工质量控制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进行工程维护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凭证
工程竣工验收后,《质评表》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在熟练掌握《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SL637-2012、SL638~SL639-2013)和有关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现场检验结果及时、客观、真实地填写《质评表》
现场检验应遵循随即布点与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原则,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SL631~SL639标准和相关规定
验收评定表与备查资料的制备规格采用国际标准A4(210mm╳297mm)
验收评定表一式四份,签字、复印后盖章;备查资料一式二份
手签一份(原件)单独装订,单元和工序质评表可以加盖工程项目经理部章和工程监理部章
验收评定表中的检查(检测)记录可以使用黑色水笔手写,字迹应清晰工整;也可以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输入内容的字体应与表格固有字体不同,以示区别,字号相同或相近,匀称为宜
质量意见、质量结论及签字部分(包括日期)不可打印
施工单位的三检资料和监理单位的现场检测资料应使用黑色水笔手写,字迹清晰工整
应使用国家正式公布的简化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应横排填写具体内容,可以根据版面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处理
计算数值应符合《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要求
数据使用阿拉伯数字,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及其符号
数据与数据之间用逗号(,)隔开,小数点要用圆点(
经计算得出的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1位,如果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日期用数字表达,年份不得简写
修改错误时使用杠改,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