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系的要求1范围1
1总则本文件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要求: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c)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d)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申明的环境方针,并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性﹔e)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系的一体化审核、认证、注册,或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申明
2应用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当本文件的任何要求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除非删减仅限于本文件第7章涉及质量管理人系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2引用标准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朮语》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3朮语和定义(略)4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系4
1总要求组织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建立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a)识别质量管理、环境兼容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见1
2),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顾客要求和环境要求﹔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c)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的准则的方法﹔d)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e)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f)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施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作为实施和证实规定过程的一种手段,组织应建立覆盖本文件要求的质量、环境兼容管理体系,并实施、保持和不断改进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