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国重点镇的专题报告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
全国重点镇1887个,是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于二○○四年二月四日批准确定的
并要求:力争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将全国重点镇建设成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其中少数具备条件的要发展成为带动能力更强的小城市,使全国城镇化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2004年,我国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坚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原则,将全国重点镇健康发展作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努力把全国重点镇建设成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地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科学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国重点镇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六部委对全国重点镇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跟踪监测评估,及时对全国重点镇名单进行调整
意义2004年以来,全国重点镇在集聚人口、扩大就业、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不少镇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
原则坚持城、镇协调发展
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要从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出发,按照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战略格局的要求,使全国重点镇数量、分布与城市布局相协调,形成合理的级配,改变城、镇发展失衡的状况
坚持有重点地发展
通过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防止不切实际的低水平分散建设
坚持区域和城乡统筹
落实中央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第1页共3页略的部署,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