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目前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各类监测报告均存在内容信息不完整,格式和栏目不统一,检测方法依据非有效标准和评价及建议的表述不够清晰、准确、客观等情况,致使环境监测不能很好服务社会、服务环境管理,客户也不能及时、准确地从监测报告中了解检测信息[1]
现按照cnal/ac01:2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以环境监测中烟气的监测报告为例提出改进
1格式及内容1
1封面(1)封面应有标题
监测报告;(2)封面应有惟一性标识(报告编号)
报告编号应遵循以下规则:监测类别+年代号+报告流水号
例如监测类别用pj+(s、q、z、x、y、d、w)表示,其中,p代表浦东、j代表监测、s代表水、q代表气、z代表执法、x代表信访、y代表验收、d代表调查、w代表委托
如:pjq2003-0188即表示为气监测2003年第0188号报告;(3)项目名称
根据监测任务的来源,正确填写监测类别
如“烟气监测”、“烟气委托监测”、“烟气验收监测”等;(4)被测单位;(5)报告日期;(6)承检的监测机构惟一性全称
为了便于受检方或委托方联系,承检监测机构应附上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及传真
2扉页扉页应有承检机构对监测报告的中英文说明
3正页(1)监测报告的惟一性标识(报告编号)
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共页第页);(2)受检/委托单位名称
受检/委托单位通讯资料、锅炉/炉窑型号及名称、除尘器型号及名称、锅炉/炉窑投运日期(因锅炉/炉窑投运日期不同,套用标准均不同)、锅炉设计出力(根据设计出力可计算占设计出力百分数,同时根据设计第1页共15页出力百分数可查出力系数k)、燃料消耗量t/月(在评价中,使用不同燃料套用相应标准)和烟囱高度m;(3)监测项目
根据下达的监测任务单执行;(4)监测点位
根据烟气采样点位而定,如除尘前和除尘后;(5)计量单位
不允许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