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妇女权益案件调研报告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法》)于1992年4月3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20xx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完善,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不断进步,妇女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提高,利益诉求出现了新的变化
为全面了解XX市XX县区妇女权益保障现状,深入探究妇女群众维权需求,近期,本院对2013年XX市XX县区的妇女权益保障现状和维权需求进行了调研
一、2013年本院妇女权益类案件的审理情况2013年全年,我院共受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共计267件,结案249件
其中,调解124件,撤诉50件,调撤率为69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自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组织宣传之下,妇女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觉醒,越来越多的妇女正在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院所审理的涉及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案件中,主要集中在劳动争议纠纷、劳务(雇佣)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以及分家析产纠纷等上
其中受理婚姻家庭纠纷195件,结案189件,调解撤诉率69
26﹪;受理劳务与劳动纠纷案件19件,结案18件,调解撤诉9件;其他涉及妇女权益案件53件,结案41件
(1)本院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过程中,按照《婚姻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股权的分配以及宅基地的使用等方面倾向性的保护妇女的权益,保障了妇女在离婚、解除非法同居后的基本生活,依法保障妇女在离婚或者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能够有房住、有地种,尽量避免出现妇女无家可归或者居无定所的现象
在子女的抚育方面充分考虑妇女的状况,判决时若婚生子女归女方抚养,在男方可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