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化优抚安置工作报告年优抚安置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民17号”、《州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怒民通19号”要求,以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为根本任务,以依法维护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立足多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进一步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优抚安置工作的途经和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优抚安置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双拥工作1、年“元旦”、“春节”期间,结合我州实际,全州共成立慰问小组10个,走访慰问驻军部队22个站点,走访慰问部分重点优抚对象112人,共支出慰问经费43万元
在“八一”期间,全州组织了军民联欢文艺晚会6场次
各县精心组织开展了各种军地“联谊、联欢”活动,召开多层次,多形式的双拥座谈会,倾听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的心声,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战备训练,基础设施,物资供应,生产生活等等实际困难
一年来,为支援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等安排资金512
8万元,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安排随军家属44人,有力地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为社会稳定和军队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优抚工作1、全州共有优抚对象1909人,为确保全州优抚对象及时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拥军优属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做到不挤占、不挪用,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种定期生活补助和抚恤金,使全州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和定补面达到100%,年共下拨各县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的优抚抚恤经费万元
通过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年共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户,为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给予了救济,全年共支出经费达第1页共3页万元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