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子商务合同若干重要问题的探讨一、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合同的发展现状电子商务的内涵十分广泛,凡以电子形式在信息网络上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和服务都归结为电子商务
随着网上商店,网上银行,网上拍卖店,网上房地产交易所,网上书店,网上学校等的出现,逐渐形成了网络经济
相对于较早的电子商务方式来说,现在的电子商务一般是指通过国际互联网(INTERNET)而进行的贸易活动,因此如今的电子商务也就有了与国际互联网类似的优点
如公开,平等,自由,迅速等,同时电子商务本身的优势在于货物可以就近配送,减少了库存和运输成本,同时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电子商务以公平,迅捷,方便,效率高,低成本,中间环节少而进行交易
它可以进行“全球性”的交易,“全天候”(24小时)地进行交易和服务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方式,在短短时间内,在一些发达国家发展极为迅速,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热点
电子商务是一个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
有一项调查表明,今后五年内,全球B2B(BusinesstoBusiness)业务将飞速增长,从1999年的1450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7
目前北美洲的店上午占据了全球63%的份额
但考虑到其他地区的迅速增长,2004年美国将降低39%
欧洲,亚太地区以及拉丁美洲将会迎头赶上
尽管金融危机的阴影仍然笼罩着亚太地区,但这一地区的B2B业务仍然在迅速增长
据推测,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国家的B2B交易量将从92亿美元上升到9920亿美元
而日本的B2B交易量将从1999年的85亿美元增长到8610亿美元
相比之下,拉丁美洲也不会落后,交易量由现在的10亿美元升至1240亿美元
由此可知电子商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它的发展必将给现在的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
其中首当其冲的应当是贸易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因为任何一笔国际贸易业务都是经过双方的合意达成的,无论这种合意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