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环保厅:按照省厅《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赣环法字[20**]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经自查梳理,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我局共承办36件行政处罚案件
通过自查,我局承办的每件案件基本上都能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1件,举行听证的案件为零,未发现有错案,也未因此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大多数案件执行到位,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达到了惩处和教育的目的
努力完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
明确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出台了我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的规定》,对我局行政处罚内部运行程序从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变更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细化量化,力求提高可操作性
量化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权
我局严格落实《XX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从制度上解决随意处罚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对于相同或相近的环境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基本一致,在确定罚款数额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将其划分为轻微、较轻、较重、严重4个级别,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的具体数额应在4级的范围内确定
通过这种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供操作的处罚标准,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也便于实现行政处罚的统一
有效减少了过宽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每一个环境违法行为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执法程序和工作作风
我局非常注重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法主体,并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坚决执行第1页共5页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