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度工作动态汇报近日,我局制定出台了《xx市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备案对象为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县级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民政协管员
村(居)两委成员包括村(居)党组织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办法》规定,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在本人工作辖区内正在享受低保的,应主动申报备案
低保申请人与所在辖区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居)民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向乡镇(街道)民政所如实申明
乡镇(街道)受理后应当进行单独登记,初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核查
县级民政部门应对其进行100%入户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清退
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不主动申报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会救助科)市民政局四举措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一支覆盖城乡社区的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及时开展培训,目前全市共有2148位信息员取得了《灾害信息员证书》
二是对全市乡镇民政办主任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建立灾情会商制度
加强与水利、气象、农业、国土等部门会商,统一灾情上报统计口径
四是建立灾情评估制度
严格实施《xx市民政局关于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核查认定工作试行办法》,有效规范了农房屋核查认定标准
(救灾科)我市三项措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协调解决县级婚姻登记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经多方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全市10县(市、区)的婚姻登记中心全部解决了机构和人员编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