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档案局:自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围绕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调研,细化措施,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围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市档案局馆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及时组织学习领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迅速向各区(市)县转发,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局馆领导分别带队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4个优先发展重点镇、43个领导联系村以及双流、都江堰、xx县、金堂、邛崃、彭州、崇州、温江、新津等地60多个镇村进行深入调研,详细了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镇和领导联系村档案工作的现状、基层群众的愿望,研究各镇村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了加强服务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将与农民利益相关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农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列入新农村档案管理的重点
市档案局作为全市《档案法》执法主体,重点要抓好农村村级和社区等基层组织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以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为手段,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工作
二、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督指导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农村和社区档案主体是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档案,在推进城乡统筹配套改革过程中,市档案局作为全市《档案法》执法主体,重点要抓好村级和社区等基层组织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以制定和出台规范性文件为手段,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工作
第1页共4页围绕撤乡建镇、村务镇务公开、农业产业化和社区档案工作先后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村务公开档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