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提供改进文明单位创建调研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调研提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广泛的走访调研,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局参加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一是坚持层层抓落实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文明创建工作事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
二是工作开展有规划
每一年我局都适时召开文明创建专题会议,组织局务会认真研究,因地制宜,围绕中心工作和文明创建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
三是全员参与
实行“一岗双责”,有效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各部门全员参与,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多方位宣传、广泛教育,使每位干部职工意识到文明创建必须要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把文明行为、文明风气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营造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管理措施,树立全新队伍形象
1、狠抓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使制度更全面更细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
将“马上就办”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完善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等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工作时限,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三是巩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