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一、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构建和谐大同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的过程中,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穿始终,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使执法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30件1333人,同比分别上升7
3%;提起公诉800件1198人,同比分别上升9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共审查批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12件730人,提起公诉476件635人,分别占到批捕、起诉总人数的55
8%和53%
批捕制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漏税、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24件36人,提起公诉9件15人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构建和谐大同营造清廉的执政环境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9件15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7件91人、渎职侵权案件62件63人,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是加大了查办大要案的力度
共立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大案57件,要案7件;立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3件,占立案总数的37
二是突出了办案的重点
共立查行政执法部门人员33人,司法机关人员35人,煤炭系统人员20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0人,粮食系统人员6人,金融保险系统人员9人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为构建和谐大同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促进司法公正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追求目标,注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