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干部的选拔成为领导腐败的温床中央几轮巡视工作发现,各个地方在干部任用方面,都存在着重大问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违规突击提拔干部屡见不鲜。比如,河北省青龙县原县委书记高东辉在得知调任消息后突击提拔调整283名干部,今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武汉市委宣传部原部长离任前违规突击提拔19名干部……今日,又闻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而往往这种违规提拔干部与腐败脱不了关系。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一整套组织程序和管理监督手段。但个别领导,为了自己的私利,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标准不是德才兼备,而是与自己是否亲近,是否听话,甚至是暗中“进贡”的钱财多少。把干部的提拔变成“敛财”的工具,出现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让他们提拔调整干部时,连基本的程序都没不走,就直接提拔。其实,中央一直把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早有明令禁止,把“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视为不准碰触的“高压线”。那为什么这些领导明知违法,还一意孤行,大胆提拔呢?最大原因是利益大,风险小。主要表现在国家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而监督失效,主要体现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三是处罚力度不够,即便是事情败露,往往受处罚的是整个领导班子,而不是个人,即便受到的最严厉处罚也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等,更不要说受到法律制裁,“从以往案例来看,对被提拔者也往往是“降为原职,工资降为原级”,并没对被提拔者与违规者之间是否有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展开调查。”这样的处罚缺乏有效的威慑力。这样,个别领导,就把提拔干部,作为自己腐败的温床。因此,莫让干部的选拔成为领导腐败的温床,就必须在干部的提拔时,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每一位成员的意见得到完整表达,而且要责任到人。还要不断强化和完善多种有效形式的监督,让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使他们能够干净做事。另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要认真调查违规提拔背后的腐败现象,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