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理化使用工作汇报随着广东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开发强度过高、耕地占用过多、建设用地不足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创新思维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中用地
一、科学制定和认真实施土地利用规划
科学规划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前提
但是有的地方没有制定土地开发利用长远规划,土地开发和保护的目标、任务、措施不明确;有的地方过去制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却未能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加以修改和补充,部分内容已经过时;有的地方前任领导组织制定的土地规划到后任领导时被搁置,未能认真实施
这种状况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不相适应
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同年12月底国务院批准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加以规划
各地应当按照这两个纲要,制定或修订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开发和保护的目标、任务、措施
规划经当地人大或政府批准之后,具有地方法规性质,要认真实施,并保持稳定性
以后可以根据形势变化适当进行修订补充,但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更换而改变
二、加强区域土地开发与保护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曾掀起几次经济开发高潮,过去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控制相对宽松,珠三角城市大量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但是当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发速度相对缓慢,不少县市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未能按照工商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划出足够的建设用地
现在东西北地区需要加快发展工商业,以改变落后面貌,跟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客观上提出了增加建设用地的需要
由于多年来全国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量减少,国家不得不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在这种形势下,全省保护耕地的任务主要由东西北地区承担
珠三角和东西北地区之间应加强土地开发与保护合作
珠三角一些地方发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