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第二学期期末总结《城市规划原理》10规划本科班城市规划原理期末总结一、名词解释1、规划法规系统是整个规划体制的基础,为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2、规划行政系统是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镇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个层面上机构权责的界定。法规体系由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和相关法构成。3、规划技术系统: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各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划。4、规划运作系统是指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包括:如何编制、编制的规定前提条件、编制过程各阶段上的条件制约规定、公众参与的过程规定等等。5、城市人口是指城区(镇区)的常住人口,即停留在该城市(镇)半年以上,使用各项城市设施的实际居住人口。6、基本人口7、城镇人口2688、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与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9、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10、城市规划区是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11、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有的地区。12、中心城区29113、城市建成区29114、城市热岛效应:是指城市由于建筑密集,生产与生活活动过程散发出大量热量,出现市区气温比较郊外要高的一种现象15、一类用地适于城市建设的用地,地形坡度10%以下16、二类用地需要采取一定工程措施,才能建设的用地17、三类用地不宜进行城市建设的用地。地形坡度>20%18、城市职能概念: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是指城市对城市本身以外的区域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起的作用。19、基本职能:凡是主要为本市以外地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活动及其相应的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教育和科研、行政、旅游业,均为城市形成、发展的基本因素,并相应产生城市的基本职能.20、非基本职能:指为本市范围服务的活动,凡是由于城市形成、发展而建立的主要为本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活动及其相应的企业、事业,则属非基本因素,并相应产生城市的非基本职能.21、一般职能:每一城市必备的职能,如为本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服务业、建筑业、食品加工业、印刷出版业及城市公用事业、行政机关等;22、特殊职能:不可能为每个城市都必备的职能,如采矿业、各种加工工业、旅游业、科学研究等。23、城市性质概念: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24、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和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权属。一般用地红线表示的是一个包括空中和地下空间的竖直的三维界面25、用地面积是规划建设用地边界线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是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所依据的面积;26、征地面积是土地部门为了征地划定的征地红线围合而成。Ap≤Ag(p316图14-2-2)27、代征面积28、用地性质:概念:各类用地所规定的使用用途29、土地使用兼容性:概念:同一地块上多种性质综合使用的允许与否。同一土地,使用性质的多种选择与置换的可能。30、容积率(FAR)又称楼板面积率或建筑面积密度,是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之和Ar与地块面积Al的比值。FAR=Ar/Al(万㎡/万㎡)31、绿地率:概念: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地块内绿化用地总面积÷地块面积)×100%32、建筑密度12012-2013第二学期期末总结《城市规划原理》10规划本科班概念: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地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反映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计算公式:建筑密度=(用地内所有建筑基底面积总和/用地面积)×100%33、建筑限高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平屋顶)或屋面面层(坡屋顶)的高度。34、建筑后退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包括建筑后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后退河道蓝线、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