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欣赏我局按照税务总局、福建省地税局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深入开展“忠诚?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年度绩效考评获总局考评全国地税系列第15名、省局考评获各设区市局第1名。市局机关及海沧区地税局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获得纳税人满意度全国地税系列第五名,涌现出“中国好税官”、“厦门市道德模范”、“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一批先进个人。一、强化税费征管,组织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732.8亿元,增长0.49%。其中:税收收入448亿元,下降1.37%;非税收入284.8亿元,增长3.55%。分级次看,组织地方级财政收入332亿元,占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的47.65%,下降6.76%。(一)收入质量管理日趋增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风险排查,深入开展税收收入增减因素调查分析并估算其影响,加强收入动态监测,提高收入质量。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工作,与市国税局共同确定1556户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比重达69%,税源掌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二)各税种管理有力有效。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提升所得税收入质量;抓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及时更正清理申报错误数据,明细申报数据准确率达100%;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42.67%。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履行好增值税委托代征职责,全年代征增值税7.89亿元。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完成清算项目82个。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清理。实现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数据共享和集中。落实税务总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完善交易计税评估制度和工作流程,优化岗位相互制约机制,防控评估岗位风险。全年受理存量房交易50,214件,入库各项税费25.67亿元。优化存量房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存量房评估技术标准的更新调整,经市政府批准,新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系统于20xx年起实施。(三)国际税收管理取得新进展。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工作重心调整为境内企业向境外大额关联支付、关联方股权低价转让等,全年开展反避税案件调查6件,入库税款1250万元。构建完善非居民税收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全年入库非居民企业税收7751万元。推进境外税收管理,完成我市首例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申请认定为居民企业工作。率先在全省组建全市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核查工作小组,积极应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加强日常情报工作核查,补征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10万元。(四)规费征缴管理取得新成效。坚持税费同管原则,全年征收五项社保费257.45亿元,增长3.98%。落实税收与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保险扩面,至12月底全市参保户数15.74万户、同比增长14.39%,总参保人数371.02万人、同比增长9.65%。开展社保费专项清欠工作,全年清缴社保欠费5.67亿元,当年度新欠发生额同比下降35.97%。落实省地税局要求,建立社保费征管质量“五率”考核机制,“五率”指标名列全省地税系统前列,社保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由只征收企业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全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1.98亿元,同比增长18.91%;扩大工会经费地税征收范围,将全市70家省属系统(产业)工会企业的工会经费改为属地征收,全年入库工会经费3.18亿元,同比增长16.84%。(五)税务稽查和清案工作取得新突破。建立专业化稽查团队工作机制,加强国税地税联合稽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共检查纳税人142户,组织稽查收入2.44亿元。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发票违法企业363户,查补税款2.97亿元。根据税务总局安排,开展股权转让专项检查,查补税费1.50亿元。开展一年期以上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审结一年期以上积案45件,积案数下降逾九成。(六)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扎实有序。建立环保税征管准备工作组,密切与财政、环境保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