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何剑文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会议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4月7日又召开了全省群众工作会议
这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会议,对我们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对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及时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委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上来,把中央和省委精神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多的力量,努力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社会管理,是指以维系社会正常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与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社会管理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探索,取得了重大成果
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格局,把社会管理放在社会建设的突出重要位置上,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新升华,是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所得出的新结论,是人民群众在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对党和政府的新期待,是确保社会正常运转、应对社会矛盾凸显期挑战和完成日益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