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县辖18个镇183个行政村20个社区居委会,有5.82万户20.1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33133人,占总人口的16.4%,高于省、市和全国平均比例。县委政府面对人口老龄化现象加重的实际,高度重视,制定政策,落实措施,积极应对。2010年3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9月,县委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十二五”时期全县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将老龄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高龄、独居、失能、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养老问题,改善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我们在调研中看到,全县老龄工作的难点在农村,农村老年人状况及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较多,我们对此提出了建议。现报告如下:一、落实保障制度,健全服务体系,从五个方面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为确保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近年来县上着重从五个方面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水平。1、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双女户扶持补助政策。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全县农村有6932户2015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由最初月人均20元提高到136元,2012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301万元,其中60岁以上老人享受低保6046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农民参保率达到96%,2012年为2.3万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600万元,发放率达到100%。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2012年为14559名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10.7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491万元,占60%。实行了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扶持奖补政策。2012年为农村60岁以上双女户、独生子女户老人2914人,兑现计生优惠奖扶资金110.7万元,奖扶面达到100%。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增加了农村老人经济收入,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第1页共7页2、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老年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全县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全部参加合作医疗,2012年,农村参合人员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合疗报销资金4500万元,其中住院1.32万人次报销3450万元,对参加新农合8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实行100%全额报销;为3537名大病患者救助医药费571.8万元;为11318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检查身体,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3、敬老院机构养老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县上抓住2008年“5.12”大地震灾后重建机遇,依靠天津援建,争取上级补助,增加县财政投入,先后筹资5374万元,建成功能齐全、设备配套的8所敬老院,总面积1.9万平方米,有床位1270张,提前达到国家“十二五”规定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机构养老床位的标准。全县1212名“五保”老人和“三无”人员中,有636人入住敬老院安度晚年,这些院民的生活费由县财政供给,月人均450元,医疗费每人每年1000元,住院费由大病医疗救助报销,衣服被褥、生活用品由县民政局供给,院民衣食无忧,患病及时治疗,生活舒适幸福。农村分散供养的576名“五保”老人,所在镇政府同村委会签订“五保”供养合同,每人每月由县财政发给生活费300元,落实了“五保”供养责任人,负责“五保”老人吃穿住医葬等供养任务。4、开展孝亲敬老教育,促进赡养责任落实。落实老有所养、最基本的是夯实居家养老基础,落实子女赡养老人责任。县委政府在全县树立孝亲敬老模范典型,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美德。2011年9月,全县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评选出65名孝亲敬老之星、25个敬老模范村、10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出表彰决定,颁发奖牌奖金,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学习。县上决定,在考察选拔任用干部、推选人大代表、评选先进模范中,要把是否孝亲敬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12年,宣传部、广电局、老龄办、老年学会先后采访制作播出10多集孝亲敬老之星专题新闻(专题片),用孝亲敬老先进典型教育群众。同时,开展了抓典型促维权活动,县司法部门先后立案查处21起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侵占老人财产的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县形成孝亲敬老光荣,弃老虐老可耻的公民道第2页共7页德观念,促进了居家养老责任落实。5、成立老年协会,搭建为老年人服务平台。县老龄办老年学会把组建镇村(社区)老年协会作为基层老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