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绪论第一节经济法简介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学科何时产生
西方国家经济法最早产生于德国
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
为什么在此阶段产生,背景和理由: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其自身也有缺陷,市场机制有时也会失灵
主要表现在:1、市场经济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2、市场调节带有明显的滞后性
3、市场经济带有严重的不公性
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失灵情况,以及“看不见的手”的局限性,政府从后台走上前台,从过去不干预经济转变为积极干预经济
不论是美国的所谓“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都存在着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
政府怎样干预经济
是采用行政手段,还是法律手段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法律手段
即通过宏观经济立法,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和措施,政府只是基于公权力,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名义,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宏观调控
二、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过程经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建国后我国的经济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
(1949-1978)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时期
(1979-1991)市场经济时期
(1992年至今)(二)加强经济立法的意义1、加强经济立法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2、加强经济立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3、加强经济立法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的含义:一是制定法律规范(制定规则),使政府和市场主体有章可循
二是执行规则、违法必究
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
第二节学习经济法有何实际意义一、掌握法律武器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做到依法办事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主要面临两个陷阱:一是违法陷阱,招来坐牢和杀身之祸
比如: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有毒食品
二是风险陷阱